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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报网訊】一名23歲的公開大學男學生,去年萬聖節在旺角警署外聚集時被警方發現身上攜有5個汽油彈,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昨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監12個月。
感化官在背景報告內,指被告為掩飾身份及避免遺下指模,在一個未獲准的公眾集會,身穿黑衫及戴上黑手套,認為他守法意識識薄弱,有反社會人格。辯方不同意感化官報告,要求法庭不要接納。辯方又指,被告承認法律後果,已受到教訓,犯案不是預謀,同時無打算使用汽油彈,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認為案情相當嚴重,指汽油彈殺傷力和破壞力不言而喻,不會用作自衛,判被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