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發高齡基礎養老金

2020-06-03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訊】記者林麗青、王娜報道:《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轉發〈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1日印發,對深圳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檔次及補貼進行了調整。
 
  「通知」將深圳困難群體政府代繳標準確定為每年180元人民幣。其中,參加本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困難群體,選擇按每年180元標準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由政府全額代繳;選擇按每年240元以上標準繳費的,除由政府按照每人每年180元標準代繳外的其他費用由個人自行負擔。
 
  最新政策還包括加發高齡人員基礎養老金。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年滿65周歲的,每月加發基礎養老金,具體標準為:年滿65周歲的,每月加發50元;年滿80周歲的,每月加發100元。加發的基礎養老金,從達到規定年齡的次月起按相應標準加發;在「通知」實施前已達到規定年齡的,從「通知」實施之月起按相應標準加發。
[责任编辑: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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