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资料图、省高院供图)
【香港商報訊】記者盧偉、通訊員黃慧辰、陳明蔚報道: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第二批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糾紛典型案例,20個案例從不同側面反映了廣東各級法院在審判涉香港、澳門跨境民事糾紛案件中,依法保護香港、澳門跨境投資者、勞動者、消費者合法權益,並借鑒域外司法協助通行做法,支持當事人提出的港澳法律查明、民事授權見證和判決效力認定等合理訴求,為港澳企業及居民在粵創新創業提供良好的法治化環境。
依法保護港、澳跨境投資者、勞動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據介紹,繼去年底發佈20個案例後,這次發佈的案例仍然圍繞跨境交易、股權轉讓、知產保護、企業清盤、跨境電商、跨境就業、跨境培訓等常見民事和商事活動的糾紛。涉及跨境支付匯差負擔約定效力認定;香港公司解散後主體資格認定;適用香港法律認定香港公司真實意思表示;請求履行公司決議訴訟主體資格認定;支持跨境投資者辦理股權變更登記;認定非法進口貨物退運後費用負擔;採納知名度證據解決涉港著作權糾;適用裁量性賠償保護香港企業商標權;合理認定內地和澳門企業知名商標權屬範圍;支持跨境企業職務發明人經濟權益內地企業違法解僱香港籍員工責任認定;認定香港居民享有參加內地培訓權益;採納香港法院判決認定案件事實;採納香港律師法律意見查明域外法律;確認香港籍調解員在線化解跨境商事糾紛效力;確認香港仲裁裁決效力;在線見證跨境委託訴訟代理人手續;以跨境網上拍賣形式處置香港破產資產;確認香港清盤企業受送達人;規範行政機關辦理香港跨境獨資企業變更登記等。
採納香港法院判決認定案件事實
發佈的案例顯示,2017年1月,香港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判令香港企業啟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啟德公司)向香港居民林某璇支付港幣5000萬元及利息。2017年2月,林某璇向香港法院申請對啟德公司進行清盤。啟德公司將其持有的廣東啟德酒店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12,900萬美元的股權,以人民幣1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香港企業鵬信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信公司)。2017年4月,香港法院對啟德公司作出清盤命令。林某璇以啟德公司以明顯不合理價格轉讓股權、損害林某璇的債權為由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啟德公司向鵬信公司轉讓股權的行為。
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香港法院生效判決已認定林某璇對啟德公司享有債權,雖然當事人尚未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該判決,但在啟德公司未能提供相反證據推翻該判決或證明判決確定的債權債務已經清償完畢的情況下,應對該判決認定的債權予以確認。啟德公司與鵬信公司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轉讓涉案股權有違正常的商業交易規則,雙方存在惡意串通轉移啟德公司財產、損害林某璇權益的行為,故判決撤銷該股權轉讓行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環境
近年來,廣東法院出台了《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三年行動方案》,不斷深化粵港澳司法領域的相互合作,通過人員互訪、專業交流、高層論壇、案例研討等方式加強跨境民事商事糾紛司法保護,積極探索網上辦案、多元化解等便利方式審理跨境糾紛案件,發佈典型案例推動實體規則銜接和訴訟規則對接,取得了良好效果。
廣東省高院表示,將着力為港澳居民在粵經商、就業、旅遊、消費提供全面的法律保護,並進一步探索及時有效化解粵港澳跨境民商事糾紛的長效機制,努力營造粵港澳穩定、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