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林駿強報道:立法會昨日終於通過三讀表決《國歌條例草案》,惟反對派議員再在會上搗亂,竟有3人在議事堂投擲「臭彈」。對此,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予以最強烈譴責,直斥阻撓會議的議員並非認真審議草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晚於社交媒體表示,完全支持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果斷地在擾攘一番、復會後就將《國歌條例草案》付諸表決通過,防止某些議員作進一步有損立法會聲譽的行為。
消防人員到場檢查遺留惡臭液體。 記者 崔俊良攝
林鄭表示,近日在解釋中央為何要透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國安法」時,都指出以立法會目前亂象,要落實《基本法》第23條、以本地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幾近不可能,昨天有3位非建制派議員在立法會議事廳內投擲惡臭不明物體的滋擾性行為,就是一個有力的證明。
她續指,一條只是要求大眾尊重國歌的法律,尚且經歷近一年半的折騰,「大家可以想像一條長期被別有用心的人污名化、妖魔化的國家安全條例又怎能在可見期間通過立法會。」她反問:是否可以容忍暴力不斷上升、危害國家安全風險不斷增加、香港再亂下去?
林鄭表示,香港需要穩定力量,「香港國安法」是回應大部分市民期望,希望廣大市民就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工作踴躍發表意見。
國歌法草案審議時間充分
梁君彥當天表示,有議員在議會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期間潑灑惡臭物體,這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對此予以最強烈譴責。他直斥有關行為阻礙議會發揮審議法案的憲制職能,有損立法會聲譽,更有負公眾期望。他稱,在整個事件中,有7名工作人員被「臭彈」潑中,而秘書處已就事件報警。
梁君彥又稱,《國歌條例草案》本身並不是複雜的法案,本已預留30小時讓議員可以充分地審議。他指,有議員稱預留太少時間辯論,但又多次以極不檢點的行為阻撓會議,反映他們並非認真地審議草案。他續解釋,昨早已預告約下午5時左右,會讓官員發言後進行表決;而由於昨午復會時已接近下午5時,故此在官員發言後便安排表決,明言並沒有縮短會議。
建制議員赴警署舉報反對派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召集人廖長江同樣對反對派搗亂行為予以強烈譴責,斥責他們以流氓的行徑和骯髒的手段令會議中斷,剝奪議員發言權利。他稱,反對派議員在疫情肆虐下,仍作出不衛生的行為,威脅大樓工作人員及議員的健康。身為大律師的他又稱,混亂期間有立法會工作人員受襲,極可能已構成刑事罪行。
民建聯議員葛珮帆稱,反對派議員阻礙會議進行,又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涉嫌違反特權法。她說,他們不擇手段地試圖阻止草案通過,亦涉嫌違反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