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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网訊】記者萬家成報道:去年修例風波至今,期間連場示威多人被捕,被捕人士當中有人選擇「踢保」(拒絕保釋候查)。近日,警方經深入調查後,再度拘捕曾經「踢保」的4男1女,各控以不同罪名,今日均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徵詢法律意見後行動
其中,去年8月31日下午,有示威者在灣仔一帶堵路,1名本地男子(25歲)及1名本地女子(20歲)在警方驅散時被拘捕,他們當時拒保候查獲釋。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於昨日上午分別在深水埗及沙田區拘捕兩人。該名男子被控「參與暴動」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該名女子被控「參與暴動」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罪。
此外,去年9月29日港島多區亦出現激進示威,3名本地男子(19至24歲)在警方驅散時被捕。該3名男子其後拒保候查獲釋。直至昨晨,警方在葵涌、上水及觀塘區再度拘捕該3名男子,當中19歲男子被控「非法集結」罪;21歲男子被控「參與暴動」、「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24歲男子被控「非法集結」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