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特首林郑月娥今日(11日)签署有关条例,法律将于明日刊宪后实时生效。
据政府新闻处消息,林郑月娥表示:「国歌与国旗、国徽一样,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立法维护国歌的尊严,是特区应有之义。」她又认为,《国歌条例》的生效,标志着特区履行宪制责任,亦体现『一国两制』的精神。
为让下一代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以及遵守国歌奏唱的礼仪,教育局会更新学与教资源,并以通告形式向学校发出指示,支持学校教导学生。
《国歌条例》为奏唱、保护及推广国歌订定条文,以维护国家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以及弘扬爱国精神。《国歌条例》所订明的罪行只涉及不当使用国歌,或公开、故意、意图侮辱国歌的行为。《国歌条例草案》在2019年1月提交立法会首读和二读,并在本月4日在立法会三读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