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事有必至理有固然」 張曉明:一法可安香江

2020-07-02
来源:香港商報網

  

  國新辦昨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中)和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右)介紹香港國安法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記者敖雷攝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敖雷北京報道:國務院新聞辦昨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和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介紹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情況。張曉明表示,香港國安法的頒布實施「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既是歷史的偶然,也是符合事物發展規律的必然。他指出,香港國安法可扭轉乾坤,產生變局效果。一句話概括,就是一法可安香江。

  「一國兩制」重要里程碑

  在當天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發布會,張曉明說,今天是香港回歸祖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3周年的喜慶日子,我們等待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已23年,終於等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頒布實施。

  關於這部法律的意義和影響,張曉明談四點看法。其一,它是「一國兩制」事業的重要里程碑。其二,它是中央完善治港方略的新標誌。其三,它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守護神」。其四,它是香港發展重返正軌的轉折點。

  他指出,這部法律懲治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對他們高懸利劍,對干預香港事務的外部勢力形成震懾,充分保護絕大多數香港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所享有的各種權利自由,也包括充分保障在香港的外國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將發揮香港繁榮穩定的「定海神針」作用。

  恐懼和疑慮將被事實消除

  當天是香港回歸祖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23周年,也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9周年的日子。發布會上,張曉明強調,中國共產黨不僅創造性地提出了「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想,而且一直在堅定不移地引領「一國兩制」的航船破浪前行。

  張曉明提到,香港回歸後不止一次出現「移民潮」「撤資潮」,但所有的恐懼和疑慮都被時間和事實所消除。他指出,今天香港國安法剛出台,一些人抱有這樣那樣的疑慮或觀望心態,是正常的。時間和事實會證明一切。未來這部法律一定會不斷顯示出彌足珍貴的價值。

  國安公署3種情況下行使執法權

  關於駐港國安公署在香港如何執法,張曉明介紹,香港國安法第55條規定,駐港國安公署只在三種特定情形下行使執法權;其執法權主要體現在對有關案件進行立案偵查,採取必要的偵查措施,也包括報請指定的人民檢察院批準之後逮捕有關的犯罪嫌疑人。至於後續環節,國安法清楚規定,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的檢察院負責檢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法院負責審判。

  他闡釋,國安法之所以這麼規定,是考慮到香港的法律制度和內地不同。中央有關機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機構是兩個不同的執法、司法主體,他們應該也只能執行自己的法律。要求香港警察、律政司檢控人員或法官執行內地法律,或者要求內地公檢法有關部門執行香港法律,是不可能的,因為不了解,另外也容易造成管轄和法律適用上的衝突、混亂。

  中央與香港各自「全流程」管轄

  張曉明介紹,按照香港國安法的設計和規定,將來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兩支執法、司法隊伍,各自形成包括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和刑罰執行各個環節在內的完整「一條龍」「全流程」管轄。各管各的,既做到分工明確、管轄劃分清晰,又能形成支持、協作、互補關係,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和機制體系。

  張曉明還表示,駐港國安公署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它不同於基本法第22條規定的「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派駐香港的機構」。

  他指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60條,駐港國安公署及其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這是保障駐港國安公署依法履行職責的需要;因其行使的權力已超出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權的範疇,而且執行職務的行為、查辦的許多案件都涉及國家秘密,所以香港特別行政區當地機構不能管轄,這是完全合情合理的。這一規定也參照了香港駐軍法的有關規定和國際上一些做法。

  「DQ打伏筆」之說太功利太短視

  關於香港國安法中公職人員宣誓效忠制度相關規定是否為在立法會選舉前取消反對派陣營的參選資格,張曉明答問時表示,這種猜測把立法目的想得太功利,也太短視。中央決定制定這樣一部重要法律,着眼點是為保國家安全、還香港安寧,為使「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站位比他們要高得多。

  至於反對派參選人會否因為反對香港國安法喪失參選資格,他指出,這是一個需要認真研究的問題。相信將來香港特區政府會依據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現行有關法律對此作出具體界定。

  他強調,香港國安法第6條規定的宣誓效忠制度與香港基本法第104條規定的宣誓效忠內容,其中所提「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無疑包含了效忠國家的含義。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公職人員宣誓效忠的對象首先應該包含了國家主體,不能把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割開來,把宣誓效忠理解為僅僅是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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