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左)今日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右)監誓下宣誓就任。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商报網訊】港府今日宣布,香港國安委正式成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擔任主席。林鄭根据《香港國安法》第十六條第二款,任命劉賜蕙為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擔任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負責人,她今日宣誓就任。
香港國安委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陳國基亦同時兼任香港國安委秘書長。
香港國安委按《香港國安法》第十五條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出任,並將列席香港國安委會議。香港國安委的職責為:(一)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二)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建設;(三)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林鄭(右)與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左)合照。
對於劉賜蕙的任命,林鄭说:「劉賜蕙在警隊服務長達三十五年,表現出卓越的領導才能、專業能力和堅毅精神。我深信她能在此關鍵時刻,履行歷史性職責,領導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責。」
發言人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律政司就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而設立的專門檢控科正式成立,該檢控科的首批檢控官,已由律政司司長在徵得香港國安委同意後作出任命;至於檢控科的負責人,會稍後作出任命。
發言人指,行政長官在徵詢香港國安委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後,從現任裁判官中指定六名裁判官為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發言人说,香港國安委將於稍後召開第一次會議,全面推展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