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盧梓杰被判自簽守行為24月。圖:星島
【香港商报网讯】21歲被告盧梓杰被指利用一名被起底警員的個人資料申請網上借貸,被控一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案件今(8日)在東區法院再提堂。被告早前承認因「一時衝動」和「貪玩」而犯案,控方及法庭同意以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最終下令,被告以2000港元守行為2年。
盧梓杰去年9月11日于Facebook發現該警員的個人資料,有人提議,以相關資料訂購食物及借貸,他承認因一時衝動及貪心,使用受害人電話號碼及其個人資料申請60萬元貸款。翌日事主接收到申請借貸訊息後揭發事件,警方透過搜查令,於被告家中搜出電腦、手機和一個路由器,經調查後證實被告為貸款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