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天(9日)繼續恢復二讀延長產假至十四周的《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議案早上在無人反對下二讀通過,議案即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修正案階段。
立法會之後以54票贊成、2票棄權下,三讀通過增加產假至14周。大部分民主派投贊成票,棄權的是民主派议员朱凱廸、鄭松泰。
《2019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建議,法定產假由現時的10周延長至14周,新增的4周產假薪酬支出由政府承擔,每名僱員補貼上限8萬元。
草案亦建議將「流產」的定義,由「懷孕28周」縮短至「懷孕24周」,讓懷孕24周或之後流產的女性僱員,都可獲得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