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童越 黃鳳鳴 報導:對實際使用外資的企業最高獎勵1億元。記者從深圳商務局獲悉,《深圳市2020年穩外資促發展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於近日實施。重獎實際使用外資只是其中一項內容。
深圳從精准服務,助力外商投資企業應對疫情;擴大開放,落實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穩定經營,支援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簡政放權,推進外資領域“放管服”改革等四個方面,推出21條穩外資促發展的措施。
與香港最密切相關的是,《措施》提出,深化CEPA合作,落實對港澳服務提供者在電信、保險、證券、科研和技術服務、文化、教育、醫療等重點領域的開放舉措。加快自貿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開放高地建設,推動出臺自貿區進一步擴大開放和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
對於重點外商投資企業更是高看一眼。措施一開頭就提出,穩定重點外商投資企業。重點支援龍頭外資企業及其關鍵配套企業加快恢復產能。建立外資重大項目專班制度。推動“2019深圳全球招商大會”簽約外資重大項目以及2020年重點引進外資電商平臺專案儘快投產運營。對納入市領導掛點服務的重點企業,建立完善重大外資項目跟進工作臺賬。
並表示,對世界500強企業、全球行業龍頭企業及其它優秀外商投資企業在深圳市申請用地的,可按照相關政策供應用地。並且要求,充分運用遠端推介、視訊會議、網上洽談、“雲簽約”等資訊化技術加大招商力度,尤其是引進外資製造業項目。關注龍頭外資企業在海外的佈局情況,吸引一批有吸引力和發展潛力的項目落戶深圳。
在鼓勵外資企業發展方面。按照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不含外方股東貸款,下同)給予外商投資企業新設和增資(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另行按相關行業優惠政策執行,下同)分檔獎勵,其中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500—1000萬美元的獎勵100萬元人民幣,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1000—2000萬美元的獎勵200萬元人民幣,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2000萬美元及以上的獎勵250萬元人民幣,單個企業年度獲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50萬元人民幣。對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超過5000萬美元的外商投資企業新設和超過3000萬美元的增資,獲得省財政獎勵的,給予1:1配套獎勵,最高配套1億元。出臺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政策,對跨國公司在深拓展研發、銷售、貿易、結算、資料等功能設立地區總部的給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