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全國人大常委會前日全票通過決定,明確香港特區第六屆立法會9月30日後繼續履行職責,直至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日(13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按《憲法》處理議員延任問題而非釋法,因不可能把立法會每屆任期解釋成由四年變成五年。
譚惠珠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職權時,首先會檢視憲法適用之處,再看基本法條文,兩者配合才構成香港的憲制,強調常委會運用職權是恰當,按憲法辦事也是正確。
譚惠珠还称,全国人大常委會不透過釋法處理立法會選舉延後產生的問題,是由於解來解去,都不可能解成立法會每屆任期由4年變成5年,因此人大常委會按憲法處理。
除此之外,谭惠珠还質疑,有學者只按基本法分析第六屆立法會是否能繼續運作,認為基本法可以管香港所有事,繼而指基本法條文会與《憲法》有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