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廣東社團總會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 龍子明
警方8月10日拘捕黎智英及壹傳媒多名高層等10人,並搜查壹傳媒大樓,記協、壹傳媒工會又用「打壓新聞自由」抹黑警方執法行動,為《蘋果日報》塗脂抹粉、掩蓋劣行。22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發表聯署,聲稱警方針對壹傳媒採取大規模行動,是極不合比例及踐踏新聞自由的粗暴行徑,假借國家安全之名,試圖震懾第四權,容不下傳媒自由與多元聲音云云。黃之鋒、羅冠聰之流更是不知所謂,將《蘋果日報》比作《紐約時報》,稱「你能想像《紐約時報》有警員進入搜查?」香港外國記者會聲稱警方拘捕黎智英影響香港新聞自由。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聲稱「黎智英被拘捕進一步證明中國政府剝奪香港自由」。
權利和自由非絕對
但是,世界上從來沒有絕對的、凌駕法律之上的新聞自由,不能打着新聞自由的幌子,從事破壞中國安全和香港穩定的勾當。在法律意義上,權利和自由不是絕對的,任何權利和自由都有邊界,必須在規定範圍內行使。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的憲法和包括《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內的有關國際人權公約都明確規定,任何人行使權利和自由都不得危害國家安全。
黎智英是美國在香港的總代理人,長期以來,黎智英甘當美國反華勢力的「鷹犬」,反中亂港可謂斑斑劣跡,他成為美國反華勢力插手香港、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轉帳機」,不斷為香港反對派和「港獨」勢力提供「金援」,同時利用旗下媒體掩蓋真相,操弄輿論,煽風點火,誤導受眾。
黎智英壹傳媒旗下的《蘋果日報》一直以「新聞自由」之名,行「反中亂港」之實,大肆抹黑警察執法,污衊特區政府,打着新聞自由的旗號反中、反政府,煽動仇恨,公器私用。黎智英等人借壹傳媒和《蘋果日報》平台進行的種種操作,企圖搞亂香港,分裂中國。《蘋果日報》已徹底違背了新聞以真實為生命的職業操守,淪為禍國亂港勢力的爪牙和毒藥,惡毒本質展露無遺。
記協不能代表業界
反對派和外國反華政客誣稱拘捕黎智英是打壓新聞自由,乃自欺欺人的謊言。《蘋果日報》只是香港眾多媒體中的一家,《蘋果日報》不代表香港新聞界,更不代表新聞自由。香港記協的多個高層與黎智英的壹傳媒有着深遠的親密關係,因此記協也有了「壹傳媒記者協會」的外號。香港記協聽上去很權威,似乎代表香港新聞界,但實際上記協只是香港記者行業眾多工會中的一個,人數不足香港記者總人數的十分之一,並不能代表業界聲音。記協的控制權始終被反對派把守,維基百科乾脆將記協介紹為:「著名的『泛民』團體,宗旨是鼓勵親泛民報道。」
記協究竟有什麼魔力可以讓以《蘋果日報》為首的一幫黃媒記者跟着瘋狂呢?只因它手握大權——簽發記者證。只要向香港記協交納約150港元,然後填表交照片,就可以獲得「記者證」,並且用這個就可以申請一張「國際記者證」,從此拿個記者證穿件黃背心就可到處招搖撞騙。這就是為什麼警察清場時,有如此多的所謂香港記者擋在暴徒身前以「採訪」之名阻礙警察執法,因為很多所謂的「記者」,根本就是暴徒花150元變身而來的。
西方新聞界有一句名言:「負責任的傳播者是新聞自由的最佳維護者。」這同時也意味着,不顧社會責任是對新聞自由的最大損害,《蘋果日報》就是對香港新聞自由的最大損害。新聞自由與任何自由權利一樣,並非絕對,是要受到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的約束,不顧這些約束,就可能違反操守,有傷社會風化,還可能危害社會穩定和危害國家安全,黎智英和《蘋果日報》就是嚴重違反新聞操守和危害國家安全的典型。
污衊拘捕乃偷樑換柱
黎智英的《蘋果日報》反中亂港、作奸犯科劣行罄竹難書。該報宣淫販賤,荼毒社會之餘,更奉行反中亂港方針,顛覆國家政權,癱瘓特區施政,撕裂香港社會,令香港政爭不斷,發展停滯。黎智英和《蘋果日報》,每一次大型違法示威乃至暴力衝擊,都可以看到他和該報的黑影,黎智英和該報不僅煽動暴亂,更支援暴徒,是黑暴攬炒行動的策劃者、組織者、參與者。
將黎智英及壹傳媒與香港業界和新聞自由等同起來,乃是偷樑換柱,混淆視聽,誣稱拘捕黎智英和搜查《蘋果日報》是打壓香港新聞自由,更是別有用心。著名的加拿大公共政策研究機構「費沙研究所」評析,香港的人類自由指數全球排名第3,遠高於全球排名第17的美國。由一個自由指數全球排名第17的國家的國務卿蓬佩奧聲稱,自由指數全球排名第3的香港自由被「剝奪」,無論從哪一個角度看,都堪稱荒謬絕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