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男子弒母 二審無罪當庭釋放

2020-08-20
来源:香港商報網

  台湾桃园市一名梁姓男子用菜刀砍死母亲,并割下头颅从12楼住处抛下,手段凶残、震惊社会。一审桃园地方法院依杀害直系亲属罪判无期徒刑,今天(20日)二审改判无罪,当庭释放。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该男子和母亲同住在中坜区某社区,2018年10月17日晚上6点多,因故和母亲发生冲突,他冲进厨房拿菜刀追砍母亲,其母亲头部中10刀、左右手臂中27刀,其他胸部、腹部也有多处刀伤,最终因出血性休克及中枢神经休克死亡。

  该男子还不罢手,又拿出菜刀和开山刀狂砍妈妈的头和手,导致头颅及左手腕都遭砍断,最後将头颅从12楼阳台抛到1楼社区中庭。保全和邻居闻声报警,该男子拒绝开门,和警方对峙,直到晚间7点破门而入,才发现其母亲已惨死在儿子手下。

  报道称,该男子坦承案发前2天吸了2级毒品「安非他命」,辩称案发时已酒醉,发生什么事都不记得了,辩护人也帮腔称他因吸毒、饮酒导致精神耗弱,但梁的姐姐作证称弟弟并无精神疾病,羁押探视时弟弟也坦言当天没有喝酒。梁男的范姓友人也证称前一晚一起吃薑母鸭时,梁男表现一切正常,检方在案发隔日讯问时,梁男也能清楚交代自己的用毒史。

  一审认为,梁不知对母亲感恩,还用极凶残的方式砍杀生母,恶性重大,他初中时就经常逃学打架,成年后还因诈欺、恐吓入狱,品行欠佳。但梁的两个姐姐都表示「希望不要判死刑」。桃园地方法院适用相关法律中 「精神障碍」条款减刑,判处梁无期徒刑。

  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时认为,庭审时梁姓男子坦承罪行,称「忘记怎么杀妈妈」。他犯案时因吸毒、药瘾作用造成急性发作而杀母,在当时已没有辨识能力,所以改判无罪。

  台湾高等法院表示,从现在梁姓男子的身体状况来看,他没有被监护的必要,还让桃市卫生局将其带回,不用交保。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桃园市政府卫生局副局长陈丽娟表示,卫生局接获转介精神(疑似)个案,将派员按卫生福利部精神个案收案标准,评估个案的诊断码及其精神状态是否符合收案。

  陈丽娟说,若符合标准将由公卫护理师收案管理,并依据个案级数进行关怀访视,建立关系并依个案状况提供妥适的照护,像是提升个案病识感、稳定就医及规则服药必要时提供相关资源之连结等,使个案获得合适的精神照护。

  陈丽娟指出,卫生局下午已协同市府相关局处,一起前往台北高等法院将梁男接回,并先将梁男送往卫生医疗院所接受专业的医疗评估,後续再依状况进行妥适处理。

 

[责任编辑: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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