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推新措促就業 合資格僱員最多可獲1.2萬元津貼

2020-09-01 10:52
来源:香港商報網

  勞工處推出新措施加強協助中高齡人士、青年人及殘疾人士就業。勞工處以試點方式,向不同的就業計劃下獲聘的60歲或以上人士、青年人及殘疾人士發放留任津貼,穩定就業。每名合資格僱員於試點計劃下,最多可獲發12000元留任津貼。

  勞工處表示,試點計劃為期三年,期間這些僱員如果受聘於全職職位滿三個月,可獲發留任津貼3000元,其後留任每滿一個月,可獲發額外1000元留任津貼,直至完成為期六至十二個月的在職培訓為止。兼職職位的留任津貼金額為全職職位的一半。

  另外,勞工處為進一步鼓勵僱主聘用中高齡人士、青年人及殘疾人士,如僱主按「中高齡就業計劃」聘用60歲或以上失業或已離開職場的求職人士,並為他們提供在職培訓,每月可獲發放的在職培訓津貼,由最高4000元增加至5000元,為期六至十二個月;而聘用40歲至59歲失業求職人士的在職培訓津貼,亦由每月最高3000元上升至4000元,為期三至六個月。

  如僱主按「展翅青見計劃」下聘用青年人,他們可獲發放的在職培訓津貼會增加至每月最高5000元。若僱主以「就業展才能計劃」聘用殘疾人士,他們在首三個月工作適應期的每月津貼上限由7000元增至8000元,而其後半年內的每月上限由5000元升至6000元。

[责任编辑: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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