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5日)起訴一間物業管理公司一名物業經理及一名前保安員,控告兩人涉嫌串謀每月從一名保安員收取1500元賄款,以讓對方繼續獲公司僱用。
楊偉智,51歲,於案發時為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物業經理,負責政府總部的物業管理工作。陳秋和,64歲,是佳定的保安員,受楊偉智的監督。兩人一同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控罪指兩人涉嫌於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8日期間,一同串謀和與另一名受楊偉智監督的保安員串謀,使楊偉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該保安員接受每月1500元,作為協助他繼續受僱於佳定的誘因或報酬。楊偉智一共從該保安員接收1.5萬元賄款。
佳定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政公署准許兩人保釋,於星期三(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记者唐信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