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消息,針對英國政府公然違背承諾,一意孤行推進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簽證政策以及英國駐港總領事污蔑香港國安法,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要求英方立即糾正錯誤,停止偽善表演和政治操弄。
發言人表示,香港回歸前,中英曾就BNO護照問題互換備忘錄,英方在備忘錄中明確承諾不給予持有BNO護照的香港中國公民在英居留權。英方為有關人員在英居留和入籍提供路徑,公然違背自身承諾,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准則。
發言人指出,英方自己違反承諾,卻賊喊捉賊、栽贓抹黑,歪曲《中英聯合聲明》,指責、批評中國。《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英間關於中國收回香港及有關過渡期安排,共8條正文和3個附件,沒有一個字、一個條款賦予英國在香港回歸後對香港承擔任何責任。英方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英方所謂「對香港人許下的承諾」完全是一廂情願、無稽之談。
發言人強調,通過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是每一個主權國家的正當權力,不容外國干涉。香港國安法填補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漏洞,結束了「港獨」猖狂、「黑暴」肆虐的亂局,廣大香港市民生活重回正軌,擺脫了對暴力和「私了」的恐懼,各項權利和自由依法得到了更好保障,香港迎來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英方無視這些事實,顛倒黑白,詆毀香港國安法,再次暴露了其唯恐香港不亂、唯恐中國不亂的險惡用心。
發言人指出,英方污蔑中方限制港人權利與自由,但恰恰是英方自己在管治香港時期鉗制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在英國對香港長達150多年的統治中,香港市民毫無民主人權可言,歷任港督都由英國政府委任。英國政府在1976年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時通過保留的方式明確提出,公約關於定期選舉的規定不在香港適用。港英時期的公安條例和社團條例更是對集會、遊行、結社加以嚴苛限制,直到回歸前不久,英方才別有用心地對兩個條例作出修訂,放寬對相關活動的限制。對上述英方限制港人權利和自由的「黑歷史」,英方只字不提、裝聾作啞,卻反過來倒打一耙、污蔑中方。不容歪曲的事實是,香港同胞享有的民主、人權與自由,恰恰是在回歸後才得以確立並得到保障的。
發言人強調,香港是中國的香港,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英方借BNO護照問題干預香港事務、遏制中國發展的圖謀只會以失敗告終。我們要求英方立即糾正錯誤,停止政治操弄,否則必將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