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趙慧賢公布兩項主動調查結果,涉及房屋署公共屋邨的遊樂及健體設施之保養與維修和食環署對外判街道潔淨服務的監管。
申訴專員調查發現,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在監察公共屋邨的遊樂及健體設施之保養維修程序、監管維修工程承辦商和職員培訓等工作皆有可改善之處。申訴專員因此向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提出10項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趙慧賢指房委會和房屋署在公共屋邨的遊樂及健體設施之設計和在保養維修工作上有五項改善之處,包括要加強對承辦商的監管、加強對整體維修過程的監管和增加公眾參與公共屋邨遊樂及健體設施的設計和選購,而房委會和房屋署大致接納申訴專員建議。
申訴專員趙慧賢指食環署外判街道服務過去多年被指以「價低者得」方式批出服務合約,以致服務質素參差和有意見認為食環署對外判服務商的監管不足。申訴專員作出主動調查去審研食環署外判街道潔淨服務的機制和成效,以向政府提出改善建議。
署方發現由2019年4月後修訂的招標機制,把「價格評分」和「技術評分」比例改為50%:50%是有助改善「價低者得」情況,但另外兩項機制如「扣分制」和「失責通知書」卻未能發揮阻嚇作用等。申訴專員因此向食環署作出10項建議如檢討扣除服務月費的機制、把「服務欠佳」情況納入「扣分制」和要加強「失責通知書」對外判承辦商的阻嚇作用等。(記者 唐信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