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起訴4人訴騙非政府機構 法庭判處最高入獄28個月

2020-11-06 19:10
來源:香港商報網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兩名非政府機構的前僱員及兩名服務供應商,以虛假報價單詐騙非政府機構批出總值逾640萬元的印刷及設計訂單。區域法院今日(6日)判處4人最高入獄28個月。

 暫委法官張秀群於判刑時表示,作為非政府機構前僱員的李子超及林兆基令非政府機構蒙羞並承受經濟損失,而兩名服務供應商吳達明及關嘉華則為一己私利而犯案。法庭最終裁定李子超一項串謀欺詐罪名成立,判處他入獄28個月;林兆基則承認一項串謀欺詐和使用虛假文書罪,法庭判處他入獄14個月;服務供應商吳達明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法庭判處他入獄12個月;服務供應商關嘉華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法庭判處他入獄11個月。

 控方在今日(6日)的審訊中由大律師吳政煌代表出庭,並有廉署人員吳安之協助。(記者 唐信恆)

[責任編輯: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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