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星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追討逾7000萬涉投資獲利10%,案件19日在高院續審。于文鳳出庭作供稱,佣金協議於2002年聖誕前夕,當時周星馳說送她一輛單車作禮物,于文鳳回答「與其送我單車,不如給我投資利潤的10%吧」,周星馳遂答應。她說,明白周星馳「不相信」婚姻,要求分傭並非逼婚。
于文鳳作供時指,97年始與周星馳發展成情侶關係,當時她即將於港交所離職,其後開始在兄長的證券及地產公司工作,于文鳳指主要工作是監察多項工程項目。
周星馳當時嗜好是「睇樓」
于文鳳同意周星馳的代表律師所指,周星馳當時的嗜好是「睇樓」,並認識地產代理、測量師及地產商,當時已投資多項物業,部分亦已出售。于文鳳同意周星馳是有經驗的物業投資者,但否認是從周星馳學習投資物業,于文鳳亦表示從沒有持有任何物業。
于文鳳指於1997年至2002年期間,周星馳經常要求她協助解決問題。于文鳳指周星馳曾於夏威夷拍戲時,於當地置業,于文鳳則提議周星馳出售該物業,以節省開支,並將資金撤回香港。于文鳳又指周星馳曾要求她的父親協助辦理美國簽證,于文鳳最終介紹律師協助處理。
于文鳳續指於2002年4月簽訂書面顧問協議,每月獲酬金2萬元,又指協議中列明的工作,均不屬其工作範圍。于文鳳指有關協議並非由她草擬,于文鳳指當時沒有細看當中細節,因兩人當時是男女朋友關係,而周星馳表示簽約只作報稅用。于文鳳指若於今天再仔細看,她會刪除不相關部分。于文鳳指當時為免名字曝光而以公司名義簽訂協議。于文鳳認為以她向周星馳提供的財務及其他建議,每月酬金只有2萬元實不足以反映工作性質。
周星馳不相信婚姻
于文鳳指於2004年4月前曾與周星馳討論投資分紅一事,但當時沒有提及百分比。及至同年12月聖誕節前,于文鳳憶述當時兄長曾問及與周星馳的關係,周星馳會否結婚。于文鳳向兄長表示周星馳不相信婚姻,並向兄長表示替周星馳工作獲分紅。
周星馳的代表律師問于文鳳有否向周星馳提及與兄長的對話,于文鳳表示沒有,因她不會迫周星馳與她結婚。于文鳳重申因兄的提問,才觸發她他向周提出投資獲利分10%的要求。
于文鳳憶述,2002年聖誕前夕,周星馳說要送她一輛單車,于文鳳稱她不需要單車,向周星馳要求分傭10%獲答應。于文鳳在盤問下被問及為何不白紙黑字寫下分傭要求,她說因信任對方,不覺得有此需要。于文鳳稱,兩人在協定佣金時,是以英語對話,又說她會幫周星馳訓練英語,協助他到荷李活發展。聆訊20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