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621煽惑包圍警總 黃之鋒等3 人認罪還柙

2020-11-23 04:45
來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於去年6月21日號召群眾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周早於去年7月6日承認「煽惑」及「參與」兩罪。而黃、林二人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再提訊,兩人均選擇認罪。林承認一項「煽惑」罪,而黃則否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並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另承認其他兩項控罪。三人將還柙至12月2日於西九龍法院判刑。

 片段見黃帶領人群叫口號

 案發當日約清晨7時起,大批所謂「示威者」在立法會綜合大樓附近聚集。直至11時許,現場逾400人聚集,黃之鋒(24歲)、林朗彥(26歲)及周庭(23歲)出現,黃、林分別以揚聲器煽動在場「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而周則在旁參與行動。兩名警員為阻止「示威者」堵路,於是在警總汽車入口設立防線。約15分鐘後,一輛警車欲駛入警總時,遭「示威者」包圍,周等人站在車旁,重複呼籲「示威者」分批圍堵警總兩個出入口。不久後,數百人逐漸走至軍器廠街,而案發片段被女警、閉路電視等渠道紀錄下來。

 據法庭現所播放的新聞片段,當日黃一直手持話筒,帶領現場「示威者」高叫口號,多次要求時任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出現面對「示威者」。

 及至下午,數千人分別聚集軍器廠街、軒尼詩道、夏愨道等街道,周庭從旁協助。黃手持擴音器及卡紙、重複高叫口號、在警總外黏貼卡紙,而在場「示威者」則向警總擲雞蛋、罐頭、塗鴉、破壞閉路電視系統及堵路,致61個緊急求助電話未獲即時處理,警總職員未能出入,更有7名警員及8名餐廳員工被包圍時感不適,須電召救護車到場。是次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集結擾攘將近15小時後完結。

 曾在Tg稱入報案室貼海報

 控方在庭上讀出案情時,指黃之鋒在此次未經批准的集結中扮演積極及領導角色,一直以手中話筒動員及指揮其他示威者。又指解鎖黃手機後,發現他在案發前一日曾在Telegram發言,稱包圍警總後要進入報案室貼海報。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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