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指兩名男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日(10日)於裁判法院被判刑。
衛生署表示,首宗個案涉及1名47歲男子。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衛生署經調查後發現,他在入境後沒有到其檢疫地點,其後警方接報,並於4月4日在荃灣截獲該名男子。他被控違反《規例》第8(4)及8(5)條,今日(1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兩星期。
至於第二宗是涉及1名36歲男子。他是跨境貨車司機,早前於內地遺失駕駛執照,因此須回港補領。他在回港時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其後此男子的內地同事尋回駕駛執照並送回香港。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未取得獲授權人員的許可下,於5月16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並計劃駕駛其貨車返回內地,他在落馬洲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他被控違反《規例》第8(4)及8(5)條,今日(10日)4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罰款1萬元。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截至今日(10日),共有80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1.5萬元不等,而署方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