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今日(15日)表示,9日採取代號「捕風2020」的執法行動,瓦解一個涉及金錢服務經營者及離岸公司的懷疑清洗黑錢集團,案中涉及可疑匯款高達8.8億元,拘捕4人,並凍結涉案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約1600萬元的銀行戶口結存,以及暫時吊銷其經營牌照。
海關指,海關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於9日出動逾40名人員,突擊搜查3個分別位於秀茂坪、北角、筲箕灣及大埔的住宅單位、1個位於中區的辦公室,以及1間位於灣仔的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並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以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拘捕年齡介乎42至61歲的3男1女。海關表示,被捕4人是1間金錢服務經營者的3名職員及1名離岸公司董事。
行動中檢獲的電腦。
初步調查顯示,涉案3名職員於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期間,涉嫌故意不執行客戶盡職審查,與案中離岸公司串謀進行大量可疑匯款,參與洗黑錢活動,處理合共約8.8億元懷疑犯罪得益。案件仍在調查中,所有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海關表示,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而相關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必須遵守《條例》規定,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