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庭申請保釋被拒 法官:未能證明上訴具極高或合理成功機會

2020-12-16 15:49
來源:香港商報網

 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涉於去年6月21日包圍警總,被判入獄10個月。周庭曾於被判囚當日和12月9日申請保釋均被拒。法官張慧玲今日(16日)下午頒布書面拒絕理由指,本案案情嚴重,不認同要改判周庭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入獄10個月亦非明顯過重,律師代表未能證明上訴具有極高或合理成功機會。

 張官在判詞中表示,法庭只有在極例外的情況下,才會批准保釋等候上訴。周庭必須證明她擬提出的上訴具有極高的成功機會,又或是她被判的刑期很短,但即使刑期很短,並不表示會自動或容易獲得保釋等候上訴。張官裁定周庭未能證明其上訴理據具極高或合理的成功機會,即使周庭在上訴聆訊時可能已服畢全部或大部分刑期,張官亦不認為不批准她在上訴期間保釋是不公允。

 張官指,周庭連同他人煽惑其他人參與「圍堵警總」的未經批准集結,繼而與其他人長時間參與該未經批准集結,故認為裁判官王詩麗恰當地考慮了本案有關的情節。張官強調,本案案情非常嚴重,判處即時監禁來以儆效尤,屬正確的判刑,亦不認同申請方指裁判官有犯錯。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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