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兩名非法勞工被判入獄

2021-03-12 19:12
來源:香港商報

 入境事務處指,兩名持擔保書之印度籍非法勞工於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入境處透露,於1月接獲警方轉介,跟進調查1宗有關非法勞工的案件;執法人員在八鄉1個回收場拘捕兩名年齡分別為49歲及35歲之印度籍男子,他們被捕時正在從事雜工工作,而該兩名男子於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出示了由處方所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及後調查更發現其中1人為免遣返聲請人士。

 入境處表示,兩名被捕非法勞工於1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案件經審訊後,他們被判監禁14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指,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上訴法庭對違反有關條例的罪行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15個月作基準。

[責任編輯:刁瑾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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