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凌事件不時刺痛人們的神經。儘管該問題不斷被呼籲重視解決,教育部也於今年1月啟動開展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對校園欺凌問題重拳出擊,但多名業內人士表示,校園欺凌在發現、認定、處理等方面存在不少難題,仍須多方面發力,織密學生安全保護網。
校園欺凌生長在「隱秘的角落」
關於校園欺凌的事件在網絡上經常被曝出:陝西省一名18歲高三女生跳樓身亡,疑似因長期被同班同學辱罵;安徽滁州市一名13歲女生在廁所內被兩名女生掌摑64次後暈厥;遼寧撫順市5名男生對一個男生施暴,暴打、踹頭、要求跪地道歉、扇耳光等……
而人們看到的校園欺凌現象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孩子的行為都是心理的投射,校園欺凌『冰山』下的97%都沒有被看見。」安徽省合肥市青少年心理研究會會長林林認為,心理學最大的特性是滯後性,可能是幾年前的問題導致幾年後的欺凌事件。校園欺凌的暴力種子往往在家庭與社會環境的共同影響下萌芽。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對校園欺凌現象的大面積調查顯示,未成年人的暴力傾向雖然有其生物性遺傳的源頭,但其所生活的環境發揮著更為重要的決定作用。有明顯暴力傾向的兒童大多曾經有遭受暴力的經歷,如果孩子默認暴力是解決問題的方式,他就會使用暴力解決他所遇到的各種問題。
校園欺凌的施暴者往往是被忽視的未成年人,他們內心情感的「桶」,空虛而無以填充。
遼寧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張思寧認為,校園欺凌的施暴者一般是兩個極端:一種是家裏無人管教的留守兒童,還有一種是家庭有權有錢的。林林認為,校園欺凌所涉多是留守兒童或者是「精神留守兒童」,即父母在身邊但不管不問,「這些兒童的問題需要高度重視,短期看不到,但未來可能是隱形炸彈」。
無「負責巡山人」 也無「精密指南針」
儘管校園欺凌的問題不斷被呼籲重視解決,但多名業內人士表示,校園欺凌在被發現、認定、處理等方面存在多重難題。
校園欺凌如山火,可靠「巡山人」的缺失會讓「火星」發展成「火災」。
遼寧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北京隆安(瀋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馮昀說,由於部分學校法治教育缺失或流於形式,有的學生片面認為自己不到年齡,不用負刑事責任。林林告訴半月談記者,一些學校的心理諮詢室形同虛設,有學生反映去10次有9次都是關門的。
校園欺凌標準認定有一定難度,為校園欺凌處理指明方向的「指南針」仍不夠精細。
「現在有一個難題是,很容易混淆校園欺凌和小孩打鬧的界限。」張思寧說。半月談記者採訪了解到,一些網曝「疑似」校園欺凌案件中,有的其實是雙方相互動手打架,有的是低年級小學生甚至幼兒園孩子推搡打鬧,並不構成欺凌。
與此同時,校園欺凌案例中針對施暴者的懲戒手段及處理主體不夠明確,無具體操作細則可依。
馮昀說:「對有的孩子來說,輕微教育是無法制止其惡行的,但現在的手段確實比較缺乏,法律上對未成年人沒有處罰依據。」張思寧舉例說:「如果有同學辱罵導致對方跳樓死亡,也很難認定該同學辱罵行為構成犯罪。而遇到問題後,打人者和被打者往往都以私了結束,從『情』的角度解決問題。」
更有基層工作者坦言,目前防範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中,教育主管部門想尋求其他部門協同幫助處理疑似欺凌案例時,找不到具體的文件作為支撐,難以得到其他部門協同幫助處理。
密織學生安全網 保護少年的你
多名教育、心理、法律人士呼籲,多個方面發力,織密學生安全保護網。
相關部門、學校可組織講座或輔導,指導家庭如何發現校園欺凌的苗頭、發現問題時如何處理、父母怎樣正確與孩子交流相處等;在學校內,要減少教師不必要的行政任務,讓教師有更多精力去關心學生、構建更和諧的師生關係;學校和主管部門應建立完善的防範機制,真正發揮心理諮詢、心理監測的作用,密切關注學生的思想動態和行為變化,做好學生心理疏導,及時發現問題並干預化解。
林林認為,校園欺凌事件中的干預對象應該包括受欺凌者和欺凌者,而干預的重點不僅僅包括對欺凌者不良行為的矯正、對受欺凌者的心理輔導,還應包括對欺凌者和受欺凌者之間關係的調節、恢復。同時,規範心理從業者的工作資質,可通過政府統一購買形式,提供專業的心理服務。
遼寧省瀋陽市皇姑區教育局行政辦喬曉牧建議,明確界定校園欺凌的邊界,以幫助校方和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與當事人協調解決問題,完善校園欺凌具體工作的各項細則,如責任主體、處理流程、其他部門協同機制等。
此外,還須從法律層面完善不足、樹立明確紅線,真正讓施暴者「不敢為」。首先,應明確「家庭教育不得使用暴力」,避免出現認知上的暴力底線不清晰;其次,借鑑國外經驗,對欺凌者入罪等作出明確規定;最後,加強校園法治教育和校園欺凌的知識普及,讓更多學生真正懂法用法。
頂圖:律師為中學生上「反校園欺凌」普法公開課。 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