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關注的101人跨國「殺豬盤」電信詐騙案18日在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該案重要成員、三名被告人朱某、林某、丁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年、四年六個月。
「殺豬盤」是指通過網絡交友誘導投資或賭博類型的新型詐騙方式。騙子把受害人叫做「豬」,把交友工具叫做「豬圈」,把聊天劇本叫做「豬飼料」,把建立情感關係過程叫做「養豬」。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9年4月起,該團夥在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籌建專門針對中國內地公民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建安集團」尼泊爾分公司,通過社交軟件添加內地被害人為好友,誘騙被害人掃碼進入該平台的「短線寶」「掌上寶」「華夏通」等項目進行博彩或投資,致使被害人不斷投入資金,最終實現巨額騙取被害人錢財的目的。2019年4月至12月期間,該犯罪集團騙取葉某等63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16794758.51元。
被告人朱某於2019年10月前往尼泊爾,先後擔任業務員、主管;被告人林某於2019年7月加入集團,10月8日隨集團從菲律賓轉移到尼泊爾;被告人丁某於2018年10月加入集團,先後在泰國、菲律賓、尼泊爾從事詐騙活動。
2019年12月23日,該公司被尼泊爾警方摧毀,包括被告人朱某、林某等在內的同案人在尼泊爾被抓獲,後於2020年1月9日被中國警方押解入境。包括被告人丁某等在內的20餘名同案人在內地被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查明的事實和證據,足以證實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朱某、林某、丁某犯詐騙罪的罪名成立。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南沙法院適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普通程序已對其中的被告人石某、陳某等98名被告人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此次對三被告人公開宣判後,該系列案全案101名被告人全部宣判完畢。(記者 李苑立 通訊員 王君)
頂圖:開庭審理(南沙區法院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