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非法勞工各判囚22個月2星期 或受遣送離境令

2021-04-16 15:37
來源:香港商報網

 入境事務處指1名印度籍和1名巴基斯坦籍非法勞工昨日(1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入境處表示調查人員去年12月2日連同警務處進行「撒哈拉行動」,在尖沙咀一間餐廳拘捕1名印度籍和1名巴基斯坦籍男子,年齡分別為44歲及42歲:他們被捕時正從事廚務工作,而2人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均出示了由處方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及後之調查發現他們為免遣返聲請人士。

 入境處透露2名被捕非法勞工昨日(1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接受僱傭工作;2人經審訊後各被判監禁22個月2星期。

 入境處發言人指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上訴法庭對違反有關條例的罪行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15個月作基準。

[責任編輯: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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