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明日(29日)起推出「疫苗氣泡」,食肆若要放寬營業限制,員工需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若因健康理由不宜接種,需諮詢醫生意見,並提交醫生證明。對於食肆員工可否以心理健康為由不接種疫苗,食環署署長楊碧筠今日(28日)表示,當局會盡快公布具體細節。
楊碧筠今日在一個電台節目指,公布「疫苗氣泡」措施之前,政府已與業界多次商討,認為大部分食肆都支持新安排,亦有心理準備在「疫苗氣泡」基礎上,呼籲員工接種疫苗。她強調,過往食肆、酒吧及其他表列處所屬高風險地方,政府希望新措施可令業界安全復業,在疫情反覆時毋須「一刀切」收緊防疫措施,認為是好事。
楊碧筠又在另一電台節目表示,食肆分4類模式營運的安排並非想象中複雜,A和B類食肆正在運行,市民已經習慣,食肆普遍採取B類模式,即4人一枱、堂食營業至晚上10時,顧客使用「安心出行」或填寫資料。新增C和D類食肆是希望透過接種疫苗,在疫情稍為緩和下,讓較高風險的食肆安全逐步開放。
楊碧筠指,如果有合理健康理由,員工可以定期檢測替代打針,但要提交醫生證明。對於有員工可能只是不願意打針如何處理,她指,希望借助疫苗製造安全屏障,放寬措施是以疫苗作為基礎,相信醫生可給予專業判斷,評估員工是否適合接種。
楊碧筠又表示,一個餐廳內可以同時並行B、C、D類模式,食肆須向當局申報平面圖,他們有責任作出明確區間,方便署方巡查,員工顧客也清楚知道身處哪個區域。
被問到負責巡查的署方人員是否須接種疫苗,楊碧筠說,不是每個人都適合接種,亦未執行到這個地步,會根據公務員事務局指引行事。(圖: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