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因不滿兒子食飯慢,以熱水潑向兒子,之後又因與丈夫爭拗,以手機直播用熱水照頭淋10歲女兒,並追逐兒子淋潑熱水,導致兒子背部二級燒傷,女兒頭頂被燙傷。被告早前承認普通襲擊、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企圖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共3罪。案件原定今日(28日)判刑,但法官聽取辯方求情後將案件押後至5月4日判刑,被告須繼續還柙。
辯方求情稱,被告童年經歷坎坷,中學時曾遭欺淩,她自此變得內向。另被告的婚姻亦未獲得丈夫的家人支持,最終因經濟、家庭等各種壓力,才會衝動犯案。
法官質疑被告對心理醫生的說法與其承認的案情不一致,如被告稱當時與丈夫在電話中爭吵時,是想喝水冷靜才會倒水,但後來因為孩子過於吵鬧,因而十分生氣,為令他們安靜而淋潑他們。法官直斥其說法毫無可能,因為不會有人意圖喝80度熱水來冷靜,亦不相信有人會認為淋熱水能使人冷靜。
案情指,去年2月10日,被告一家四口晚餐期間,被告斥責7歲的兒子X吃得慢,便叫丈夫打他,否則她會向X潑熱水,丈夫遂用玩具哥爾夫球棍打X。惟被告卻走到廚房斟了一杯熱水,即使丈夫阻止,仍將水淋向X的臉上及額頭。丈夫帶X到廁所沖洗患處時,被告揶揄他是「鍾無艷」,X感到痛楚和不開心。
兩天后,被告在家中與丈夫就財務問題通電話,發生爭執。被告走到廚房斟了一杯熱水,在客廳的X和10歲的女兒Y聞聲感到害怕,遂跑到房間躲藏。被告走到房間,將手機鏡頭對著Y,繼而在電話另一端的丈夫面前,向Y的頭上潑熱水,並賤了些熱水到X的膊頭上,以要脅丈夫。
被告到廚房再斟了一杯熱水,打算用來淋潑X。X不斷推開水杯,惟被告仍不罷休,一直追趕著X,又命令他到廁所,最終趁X走到廁所時將熱水淋到他的背上。X感到劇痛,不停大喊。被告之後替X沖冷水,但威脅若他繼續大叫,會再向他淋熱水。
警員接獲鄰居報案而登門調查,揭發事件,將被告拘捕。X及Y送院後,醫生證實X身上有7%灼傷,Y的頭皮亦有燙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