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29日)公布,1個舞茸無花果雞湯樣本被檢出含過量凝固酶陽性葡萄球菌,中心正跟進事件。
食安中心發言人指中心在跟進1宗食物投訴時,從樂富一食肆抽取上述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該樣本每克含1.6萬個凝固酶陽性葡萄球菌;根據《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即食食品樣本若每克含有逾1萬個凝固酶陽性葡萄球菌即屬不滿意。
食安中心表示已知會有關食肆上述違規事項,並要求其暫停出售相關食品;中心亦已向食肆負責人和員工作出食物安全和衞生教育,還要求該食肆檢視與改善生產流程及進行徹底清潔和消毒。
根據《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4條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假若觸犯有關法例,可被判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食安中心指會繼續跟進事件及採取適當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