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2019年11月於灣仔冠景樓搗破一個臨時武器庫,檢獲逾百個製成或半製成汽油彈、伸縮警棍、胡椒噴霧、防毒面罩等物品,拘捕4男1女,被控串謀縱火罪,其中,女被告早前承認交替控罪中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今日(3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即時入獄38個月。
法官強調,涉及汽油彈的罪行十分嚴重,被告以身試法須付出代價。汽油彈是極度危險及易燃的物品,被告將涉案物品藏於一個Airbnb的單位內,有導致火警的危險,且案中有5人串謀計劃犯案,案情嚴重。
被告楊泳茹,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當警務人員破門進入灣仔堅拿道西10號冠景樓4樓F室的處所期間,在該處保管59個汽油彈,79個玻璃瓶每個載有白色廢棉、50個玻璃樽、約4.6公升含柴油液體、約1公斤含異丙醇液體、約4.9公斤含汽油液體、白色廢棉、布條、布及毛巾,意圖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用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图:星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