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橫跨吐露港快速公路及港鐵東鐵線的中文大學二號橋被暴徒佔據,暴徒将大量雜物從橋上擲向行車路及火車路軌,導致交通嚴重癱瘓,期間4名來自不同院校的大專生被拘捕。法官今日(30日)裁定4名被告的表面證供成立,案件將押後至下周一(5月3日)續審。
4名被告依次為陳起行(21歲)、李俊皓(24歲)、張俊浩(18歲)、鄧希雯(23歲,女)。4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大二號橋及環迴東路一帶,與一名女子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陳、張及鄧則各自被控一項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指他們分別使用眼罩、防毒面罩;而張再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管有一支雷射筆。首2名被告今已表明不會自辯,其餘2名被告則將於下周開始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