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有關完善選舉制度的法案委員會3日完成草案審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期望可於本月26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條例草案,又感謝全體法案委員會委員盡心盡力配合政府審議,期望條例草案恢復二讀後,盡快三讀通過。法案委員會亦支持政府的修正案,同意恢復二讀的時間表。主席廖長江提醒議員及政府可於本月15日前提交修正案。
曾國衞冀本月26日恢復二讀
立法會有關完善選舉制度的法案委員會昨日繼續處理政府提交的修正案。政府建議明確列明行政長官需要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組成,向中央人民政府備案。政府亦提出在《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及《立法會條例》中列明,資格審查委員會根據國家安全委員會意見,而作出的選委、特首及立法會候選人資格決定不得提起訴訟。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關注向中央備案,是否等同需獲中央批准,以及沒有備案的法律後果。律政司表示,「備案」是純粹作為紀錄,字面沒有批准的意思,但如果行政長官沒有向中央備案,可被視為沒有遵守法定要求,市民可以透過法庭追討。
另一項修正案為政府建議訂明若候選人在提名期結束後、但在選舉投票日前逝世或喪失獲提名的資格,選舉程序不會終止。(記者 馮煒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