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登《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九份技術備忘錄》

2021-05-07 13:09
來源:香港商報網

 政府今日(7日)在憲報刊登《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九份技術備忘錄》,進一步減低發電廠在2026年及以後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有助改善香港及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空氣質量。

 政府指《第九份技術備忘錄》是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頒布,備忘錄把電力行業於2026年及以後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每年排放總量上限分別收緊至2 852噸、11 144噸和367噸;限制與《第八份技術備忘錄》比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之排放分別進一步收緊9%、10%和6%。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在釐定新排放限額時已考慮兩間電力公司興建新燃氣發電機組以取代於未來數年內退役之燃煤發電機組的進展、現有發電機組之排放表現、預計從大亞灣核電站輸入的電量、預計本地耗電量及各種可再生能源之預計發電量等因素。

 發言人續指,鑑於電力行業在2018年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排放量分別佔全港總排放量之47%、28%和16%,收緊發電廠排放限額有助改善本港及珠三角地區的空氣質量;假若有新電力工程,環保署會根據最新技術興建之新燃氣發電機組的排放表現,分配排放限額;《第九份技術備忘錄》還會沿用《第八份技術備忘錄》之機制,以配合引入可再生能源及其他清潔能源發電;署方並會在2023年或之前再次檢討技術備忘錄,確保適時修訂排放限額。

 政府透露會在12日把新技術備忘錄提交立法會,以期在今年年底生效;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新排放限額將由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責任編輯: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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