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青年】「愛國者」是「一國」和「兩制」的橋樑

2021-05-21 00:14
來源:香港商報

 資深大律師、銅紫荊星章、太平紳士 莫樹聯

 作為大灣區的青年專才,應該怎樣看「一國兩制」?今天我向大家推薦一個看法,就是:「一國兩制」是國家為香港設計的一個大「格局」。

 首先,我們要了解「一國兩制」的歷史格局。《基本法》第一句便說明了這個格局:「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被英國佔領。」《基本法》第二句:「1984年12月19日,中英兩國政府簽署了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從而實現了長期以來的中國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願望。」

 美國林肯總統用戰爭完成國家的統一,統一後引進了美國的「公民誓詞」,第一句是:「上帝之下的一個美國永不分裂。」中國用和平的方式收回香港的主權。兩件不同事件背後卻有相同的精神,就是:「一個國家永不分裂」的精神。如果有人嘗試分裂國家,我相信國家無論如何都會確保「永不分裂」。這就是「一國兩制」背後的歷史格局。

 第二,我們要了解「一國兩制」的制度格局。《基本法》第三句說:「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很清楚,設立香港特區的動機,就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

 雖然中國憲法第1條說:「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但為了體現香港的歷史格局,和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在憲法加上一條新的條款。第31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62條更進一步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包括「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和其制度」。

 正因為這個創新的安排,我們在香港才可以同時享受到「一國」的照顧和保護與「兩制」的各種權利和好處。雖然《基本法》是在回歸前的1990年頒布,距離現在超過30年,但無論出現什麼情況,「一國兩制」都是一個夠大夠寬的格局,足以處理任何的變化。當時肯定沒人想到,回歸多年後,有人會策動2014年的佔中、2019年的動亂;肯定也沒人想到一小撮立法會議員,可以癱瘓整個立法會。

 香港國安法之所以出台,是因為回歸了24年,我們也沒有立法保護特區的安全。香港國安法是人大常委會頒布的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成為「一國兩制」不可缺少的環節。

 《基本法》的設計,就是在保障制度、人權、自由和法治的同時,必須同國家安全取得平衡。在香港這片土地上,《基本法》就是體現國家為特區設計的制度格局。

 第三,我們要了解「一國兩制」的「愛國者」格局。全國人大在3月11日作出關於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強調「愛國者治港」,有人說這是令香港的民主倒退。

 格局小的人,只將目光放在人大決定的細節,認為地區直選的議席相對減少了,國家任命的人相對增加了,所以不符合《基本法》第45條和第68條;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特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普選產生的目標,所以民主倒退了。

 但是,格局大的人,就會將目光同時放在「一國」和「兩制」,來判斷特區的「實際情況」,準確地應用「循序漸進」原則。格局大的人會看到,雖然《基本法》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到「愛國者」三個字,其實整部《基本法》都在說只有「愛國者」,才能將「一國兩制」建立起來,令「一國兩制」延續50年,甚至更長的時間。

 人大311決定就是令香港能夠實現「愛國者治港」,重新奠定「一國兩制」的根基,讓香港的民主回到「循序漸進」的軌道。2015年,特區政府提出「2017,一定要得」的口號,來推廣當年的政改建議,當時的理念,是用選舉委員會提名的方法,首先確保所用的候選人都是「愛國者」。假如特區的「實際情況」是無論選出哪一個「愛國者」候選人,都可以肯定「一國兩制」能夠正常延續下去,那麼香港便具備一人一票普選的先決條件。

 這個只是過去了的案例,但給我們想像空間,在更高的層次去看人大311決定。從這個角度看,311決定的意圖和效果,都不是令香港的民主倒退。反過來說,是為未來創造條件,可望令特區的民主步伐加速發展。

[責任編輯: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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