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在住所收藏大批懷疑槍械及子彈,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被告早前認罪,今日(28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2個月。
2018年4月,警方於「槍癡」劉以禮(73歲,潛水工程師)在西貢的住所中,檢獲共19支懷疑槍械、約2000粒懷疑子彈、17件懷疑槍械組件、2支懷疑雷管及1支懷疑引信管,他事後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
李官判刑時指,涉案槍械並非隨身攜帶,亦沒有裝上子彈。但被告管有5款14支不同類型的槍械,當中只有2支不能正常運作。雖然被告沒有使用過該些槍械,只是用作收藏,但該些槍械分別放在沒有上鎖的紙盒及鐵盒中,隨意放在客廳當眼處,更有2支長槍是放在浴缸中,易於獲取,故不能排除這些物品有被歹徒獲得的危險。
辯方指出被告患有執着強迫症,法官認為並非他接連干犯同類型罪行的藉口,強調被告的行為對周邊社區,乃至整個香港社會的治安,都帶來嚴重的風險,因此作出有關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