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參與去年「35+初選」反對派人士,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件今日(31日)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控方申請轉介案件至高等法院,於7月8日再訊處理交付程序。
其中,25名被告無申請保釋,須續還柙候訊;11名獲保釋被告繼續獲准保釋;袁嘉蔚及趙家賢2人今日申請保釋;另外,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剩餘9名被告擬於未來2天申請保釋。
蘇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指,沒有充足理由相信袁嘉蔚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拒絕其保釋申請。
代表袁嘉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及代表戴耀廷的大律師張耀良稱,控方按例應在交付程序7日前給檢控文件夾,惟2人憂慮7日不足以辯方準備答辯方向,由於香港國安法非常嶄新,控罪嚴重,逾百頁大量文件未曾翻譯,故2人要求蘇官給予更多時間辯方準備答辯,並要求控方釐清案中控罪元素。蘇官回應指,至少7日前屬法例規定,如有需要辯方可去信申請押後案件。
代表岑子傑、梁國雄等的大律師黃宇逸要求控方準備交付程序時應說明案件3項相關資料,包括是否公開審訊、是否設有陪審團及被告屬於香港國安法下哪類疑犯,以保障各被告公平審訊的權利。蘇官拒絕辯方要求,指自己並無權力向控方下相關命令,並批准控方押後案件至7月8日,提醒辯方如有需要可去信要求初級偵訊或申請押後案件以待索取法律意見。
47名被告依次為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鄭達鴻、徐子見、楊雪盈、彭卓棋、岑子傑、毛孟靜、何啟明、馮達浚、劉偉聰、黃碧雲、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施德來、朱凱迪、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何桂藍、劉頴匡、楊岳橋、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范國威、呂智恆、梁國雄、林景楠、柯耀林、岑敖暉、王百羽、李予信及余慧明。
已獲准保釋被告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柯耀林及李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