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聲稱教大的男生涉於2019年11月11日在大埔熟食中心管有彈叉、金彈珠及波子等物品,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黃國輝今日(2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警員黃焜隆作供時表示,當日在熟食中心截查被告,在其腰包發現彈叉、42粒鋼珠、9粒玻璃波子、士巴拿、口罩、手套、帽等物品。
24歲被告黃葦納,報稱香港教育大學學生,指他於前年11月11日在大埔鄉事會街8號綜合大樓二樓熟食中心的公眾地方,管有一個彈弓、多顆彈丸及彈珠。(圖:星島)
一名聲稱教大的男生涉於2019年11月11日在大埔熟食中心管有彈叉、金彈珠及波子等物品,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黃國輝今日(2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警員黃焜隆作供時表示,當日在熟食中心截查被告,在其腰包發現彈叉、42粒鋼珠、9粒玻璃波子、士巴拿、口罩、手套、帽等物品。
24歲被告黃葦納,報稱香港教育大學學生,指他於前年11月11日在大埔鄉事會街8號綜合大樓二樓熟食中心的公眾地方,管有一個彈弓、多顆彈丸及彈珠。(圖:星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