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度今日刊憲 9月1日生效

2021-06-04 13:06
來源:香港商報網

 《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今日(4日)刊憲,9月1日生效。港府將於下星期三(6月9日)向立法會提交規例,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在規例下,第一階段由9月1日起開始,電訊商須於180日內,建立用作實名登記的基建設施和終端系統;第二階段會於明年3月1日開始,當日起所有在市面售賣的新儲值卡及當日起生效的新上台月費服務,均須在啓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現有儲值卡用戶須於明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登記;現有上台月費服務的用戶毋須再登記,除非「轉台」或開立新的電話號碼,才需登記。(圖:商台)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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