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事講場】堅定維護國安 警方執法有底氣

2021-06-08 00:50
來源:香港商報網

 何子文

 攬炒派政棍無視警方反對「六四集會」的禁令,肆無忌憚鼓吹及煽動市民參與非法集會,其中兩人率先被警方拘捕,包括「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警方在上月底已經對有關集會發出反對通知,保安局和警方近日亦一再重申,不可參與、宣傳或公布有關集會,但「攬炒派」卻置若罔聞,利用社交媒體大肆煽動市民參與相關活動;有人甚至公然在旺角鬧市鼓吹有關非法活動,更不理警方勸喻、阻礙警方執法,不但導致現場出現混亂,更有「攬炒派」人士乘機高喊「港獨」口號,警方隨即果斷執法拘捕多人。

 非法集會觸及國安法紅線

 根據《公安條例》,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屬違法,最高可判處監禁五年,而宣傳或公布此類活動,最高可判監一年。去年參與非法「六四集會」的24人,已經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黃之鋒與岑敖暉等認罪,分別被判入獄4至10個月。這說明今年的「六四晚會」同樣是一個非法活動,不單違反《公安條例》《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更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

 每年的「六四晚會」都會高呼「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支聯會」的政治綱領更明目張膽鼓吹改變國家根本制度。根據國安法,以「非法手段」推翻及破壞憲法所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即屬違法。「六四晚會」已經觸及了國安法的紅線。然而,鄒幸彤等人仍在不斷鼓動、煽動市民參與非法「六四晚會」,更表明自己一定會出席,這是公然挑戰法治,現在警方以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會罪將其拘捕是合適的,但其實,她的所為已觸及國安法紅線,警方如果有足夠證據,應根據國安法追究其刑責。

 香港已進入國安法時代,鄒幸彤公然挑戰國安法,只是徒勞,反而暴露其跳梁小丑、甘當「反中」馬前卒的不堪面目。或者,她還以為「支聯會」副主席的身份是其保護傘;或者,她還以為外國反華勢力會為她撐腰;又或者,她認為特區政府及警方會對她投鼠忌器。但現在警方果斷將其拘捕,這說明特區政府在涉及國家安全問題上不會再含糊,說明警方的執法比以往任何時候更有底氣、更有決心,任何人要挑戰國安底線,黎智英、黃之鋒、鄒幸彤等人就是前車之鑑。

 憲制基礎牢不可破

 國家憲法與香港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香港理所當然要尊重國家主體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尊重憲法確立的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對任何試圖組織、策劃違憲違法的活動,特區政府必定果斷禁止,不會再有任何猶豫。參與違法的「六四晚會」,等於參與違法活動,等於將自己投向違法境地,實在愚不可及。

 香港國安法已經實施一年,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立法也全面完成,昔日氣焰囂張的攬炒派政黨、組織分崩離析,攬炒派政棍或受到法律制裁,或畏罪潛逃海外。然而,「支聯會」、鄒幸彤之流的反中亂港組織還不收手。現在最大力推動市民「送頭」的是什麼人?正是一些外國勢力的棋子,就如身在獄中的「支聯會」主席李卓人,還一直呼籲市民參與違法「六四活動」,這不但是不安好心,更反映外國反華勢力、反中亂港勢力仍不會放過在香港攪局的機會,他們目的就是煽動大批市民出來參與違法活動,再次製造社會動蕩,他們是唯恐天下不亂。

 經過2019年的「港版顏色革命」,香港市民親身經歷外國反華勢力如何滲透、介入香港的暴亂,看到一些反華政客如何在社會上覆雨翻雲,企圖以暴亂推翻政權,更看到「顏色革命」對社會、對人民的禍害。不少人已在反思32年前的那場風波,更加明白到「利莫大於治 害莫大於亂」的道理,不會再為了別有用心者、為了反中亂港者火中取栗。「支聯會」也將會逐漸走入歷史的垃圾桶。

[責任編輯:謝燁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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