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今日(8日)宣布,委任潘敏琦、林雲浩和周家明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作出。所有任命均於明日(9日)起生效。
據了解,潘敏琦在1962年於香港出生,1985年與1990年分別在英國牛津大學及香港大學取得文學士(法理學)學位及法學碩士學位,並於2000年取得英國牛津大學文學碩士學位。1986年完成英國倫敦法律學院大律師公會期終試;1986年及1987年分別在英格蘭及威爾斯和香港獲大律師資格。她於1988年至1994年私人執業。1994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1998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並於2009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林雲浩法官於1968年在香港出生。1991年在英國劍橋大學三一學院取得文學士學位(法律榮譽學位試)、1992年在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取得法學碩士(亞洲法及比較法)學位、1993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他於1993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於2008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1994年至2012年私人執業。2013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及競爭事務審裁處主任法官。
周家明法官於1964年在香港出生。1986年及1987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1984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95年在新加坡最高法院獲訟辯人及律師的資格。他於2004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1988年至2014年私人執業。2010年至2014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2014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頂圖從左至右為潘敏琦法官、林雲浩法官和周家明法官。圖: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