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陳志昌今日(30日)晚間通報,警方發現有人漠視明天(7月1日)公眾集會已被禁止的決定,透過社交媒體帳號,繼續宣傳及呼籲市民參與相關公眾活動。經調查後,警方於今日拘捕一名女子,涉嫌「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罪。
警方於6月4日拘捕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嫌宣傳及呼籲市民參與本身擬於6月4日舉辦的公眾活動,惟有關公眾活動已被警方禁止。鄒幸彤其後被獲准保釋候查。警方今日撤銷了鄒幸彤的保釋,再將她拘捕。警方表示,今日取得律政司意見後,正式落案起訴鄒幸彤「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違反《普通法》《公安條例》第17A(3)(a)條。鄒幸彤將於周五在沙田裁判法院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