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放大鏡】5000消費券平台比一比?拍住賞Tap & Go要加把勁

2021-07-06 22:17
來源:香港商報網

 最近本港市民最熱門話題必定是註冊5000元電子消費券事宜,合資格本港市民記得要在8月14日限期前登記。

 最快可在8月1日收到第一期的電子消費券。大家可在四款電子支付系統:八達通、支付寶香港AlipayHK、微信支付WeChat Pay HK及拍住賞Tap & Go之中,選擇其中一個平台來領取。

 除了八達通將分三期發放外,其餘三個平台則分兩期發放。

 由於本港市民最熟悉八達通,相信今次會最多本港市民用八達通來領取電子消費券,至於兩大內地電子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支付近年也成為本港市民至愛,相信也有不少人會選擇,唯獨拍住賞Tap & Go真系較冷門,筆者身邊就沒有幾個朋友用過。

 筆者自己有使用過的電子支付平台,有八達通、支付寶、微信支付、PAYPAL、GOOGLE PAY、AppLE PAY及BOC PAY,也從未用過拍住賞Tap & Go,故近日下載試一試。

 喝杯咖啡再回來

 筆者在7月5日傍晚8時多左右,用蘋果手機下載了拍住賞Tap & Go應用程式,惟開啟畫面顯示,前面有52714名用戶正在排隊,並顯示叫筆者」喝杯咖啡再回來」字樣,預計輪候時間逾一小時!

 筆者當然不會傻到等候一個多小時。於是改用安卓手機下載拍住賞,安裝就順利得多,只要輸入電話給設定密碼就可以使用,十分簡單。

 不過,筆者後來發現自己使用的安卓手機,並無NFC(短距離的高頻無線通信技術功能),無法使用拍住賞部分功能,不明白Tap & Go應用程式為何不提示一下。

 總之,蘋果手機下載Tap & Go拍住賞應用程式有困難,肯定是系統有BUG!拍住賞公司應加快搶修並改善。

 拍住賞Tap & Go,是由HKT Payment Ltd持有的電子貨幣包,在2015年推出,功能包括商店付款、網上購物、P2P 轉賬等。HKT Payment Ltd 於2016年8月取得香港金融管理局」儲值支付工具牌照」。

 拍住賞同八達通、支付寶及微信支付一樣,戶口要先有錢才可以使用,拍住賞可經香港電訊門市、7-Eleven、OK便利店增值,亦可以經各本地銀行的網上銀行同大新銀行信用卡增值。也可以轉數快(FPS),實時將錢由本地銀行戶口或者其他電子銀包轉入或者轉出去。

 雖然拍住賞在港已推出超過5年,但相對其他對手而言,聲勢明顯較弱,宣傳推廣也較少,Tap & Go拍住賞同本港另一家電子貨幣包TNG Wallet名稱更極為相似,兩者又同樣是手機錢包,很容易混淆。

 TNG Wallet創始人兼主席是馬來西亞華人江慶恩,至於拍住賞 Tap & Go的HKT Payment Ltd是香港電訊的全資附屬公司,香港電訊則由上市公司電訊盈科(008)控制,大老闆就是香港首富李嘉誠的二公子李澤鍇。

 佛系宣傳手法

 今次港府透過電子消費券計劃,大力支持電子支付平台,對拍住賞Tap & Go而言,是大展拳腳的大好機會。

 不過,相對其對手八達通、支付寶及微信支付鋪天蓋地的宣傳推廣,拍住賞Tap & Go的市場推廣開支明顯弱雞許多!可能緣份到,用戶就會用!

 筆者檢閱一下拍住賞推出政府電子消費券的優惠詳情,覺得最吸引的優惠是同萬事達卡及銀聯國際合作的優惠:有機會獲得iphone 12 Pro Max 256GB手機。

 已登記拍住賞Tap & Go領取政府電子消費券的用戶,以虛擬拍住賞Mastercard卡,在推廣期8月1日至9月30日,使用電子消費券累積滿2000元作購物支付,可獲一次抽獎機會,贏取iphone 12手機。頭獎10名iphone 12 Pro Max 256GB手機一部;二獎10名iphone 12 Pro Max 128GB手機;三獎10名iphone 12 128GB手機一部。

 至於其他拍住賞的優惠大多數來自電訊盈科系公司的優惠,如CSL、1010、網上行、NOW TV等。但對已經用iphone 12的筆者,覺得優惠吸引力有限。

 出動MIRROR Edan打救

 幸好,最近還有太古地產(01972)宣布與拍住賞合作,在旗下三個香港購物商場,分別是太古廣場、太古城中心以及東薈城名店倉,推出總值超過港幣470萬元的購物獎賞。

 這次推廣活動最大賣點就系拍住賞請到香港人氣男團MIRROR成員Edan呂爵安主演短片,並擔任消費大使。短片將在太古地產旗下商場以及拍住賞Tap & Go數碼平台播放。Edan亦將於太古廣場、星街小區、太古城中心及東薈城名店倉展開購物之旅。

 (圖為Edan)

 活動更設網上遊戲,為顧客帶來驚喜。有關推廣活動詳情稍後會在各商場及拍住賞Tap & Go網站公布。

 筆者坦白講,不知道誰是Edan,但聽聞MIRROR人氣好高,好多師奶都好喜歡!拍住賞管理層今次」捉到鹿記得脫角」。

[責任編輯:朱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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