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昨日(6日)公布落實劏房租務管制措施,引入四年租住權保障,租金加幅最高15%。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早(7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在制定租金加幅上限時,已平衡租戶權益及業主私有產權。
陳帆指,有關加幅是每兩年一次,參考差估署過去20年的數字時,發現有相當多年份的租金加幅都超過15%,其中2011年更增加超過33%,重申加幅不可以超過差估署私人住宅物業租金指數變化。
陳帆承認,條例未必十全十美,並需要梳理,當局之後會再跟進。
陳帆指出,新措施規定租客和業主必須簽訂標準合約,現時大部分劏房業主都有與租客簽訂租約,相信日後情況會更好,未來會透過租客及非政府支援機構監察落實情況。(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