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重建局行政總裁韋志成指局方在去年啟動盛德街/馬頭涌道發展項目及靠背壟道/浙江街發展計劃這兩個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重建試點項目,預計稍後將向業主發出收購建議函件。
韋志成提到合作社樓宇政策是政府將土地批予合資格公務員以合作社形式興建房屋,而官批地契訂明合作社是樓宇土地承租人,他們並不擁有相關單位法定業權。
韋志成表示市建局在考慮試點項目的收購補償方案時會考慮合作社樓宇建築費、土地價值和其他建築開支等不同因素,而局方在過去1年多時間內與多個政府政策局和不同政府部門召開20多次跨部門會議,探討不同務實方案。
據了解,市建局於收購方案上已提出5項新措施,包括免費法律支援縮短「散社」程序,局方會委派專責小組和委託有散社經驗律師行為法律顧問,協助合作社提交「散社」申請、並協助社員處理修訂地契、審批大廈公契、委任清盤人將合作社清盤等程序;促成政府檢視合作社社員繳付土地補價的評估基礎;引入「劃一補地價呎價」安排;減免印花稅和行政費以及提供更具彈性重置方案。
盛德街/馬頭涌道發展項目原本有1個涉及12個單位的合作社仍未解散,當中有3名社員已移居海外;市建局和法律顧問逐一聯絡9名在港社員,再越洋與餘下3個社員聯絡、法律顧問亦協助社員解決複雜情況,例如社員去世後未有辦理股份轉讓予繼承人手續等,而該合作社只需花約1年時間便完成整個散社及取回業權程序,較以往社員自行處理縮短了18個月。
政府以往是利用「土地重建後價值」來計算土地補價金額,而市建局則建議採用合作社舊樓「現有用途土地價值」作基礎,令社員可減少繳付4至5成土地補價費用;局方更試行「劃一補地價呎價」安排,以整個項目內獲評估為最低每平方呎補地價作為適用於項目內所有單位需支付的每平方呎補價,而有關單位劃一補地價呎價和原本需向政府繳付的補地價呎價差額將由市建局支付。
韋志成續指未補地價業主可獲政府豁免在補地價時原需支付的5萬多元行政費,而前社員從法團取得業權所涉及的從價印花稅及業主因將業權轉售予市建局所涉及之額外印花稅亦不用繳付。
政府和市建局是容許合資格前社員自住業主購買由房協在啟德興建和管理的專用安置屋邨資助出售單位,更首次推出更具彈性單位重置方案,讓涉及「分支家庭」合資格前社員自住家庭在接受局方收購建議後可購買最多兩個安置單位;而在選擇安置單位類別時亦可購買兩個專屬安置屋邨資助出售單位或1個資助出售單位和1個煥然壹居單位等不同組合,減低重建對需要「分戶」家庭的影響。
韋志成提到盛德街項目在重建後可提供約640個單位,比目前增加3倍多;他還期盼盛德街項目合作社單位業主在了解上述重建機制和收購補償方案後,得悉市建局目前方案已平衡居民需要和公共資源有效運用,並可體會局方推行這項目的誠意,接納市建局提出的收購建議。(圖片說明:盛德街項目內的馬頭角建屋合作社完成散社程序,全部社員已在6月簽署樓契,成為「未補地價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