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縣市城鄉居民“老有所養”的夢想正在變為現實。
據了解,目前該市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標準已全面提升為每月100元,較國家制定的縣級標準高出40元。各種補貼加起來,該市60歲以上的參保老人,按政策每人每月最高可領到159元的“退休金”。
輝縣市勞動局副局長田秀琴給我們算了一筆賬:“全市60歲以上享受待遇領取人員按9.5萬人計算,按照每人每月增加40元,一年僅這一塊市財政就得多支出4560萬元,再加上新增的撫恤金,一年就是5210萬元。”這充分體現了輝縣市將財力優先用于民生改善的一貫實踐,讓廣大群眾共享發展成果,是該市在民生上的積極探索。
“我的養老金從以前的60元增加到100多元,這是我最大的開心事。”北云門鎮68歲的劉玉清老人說,“平時兩個兒子給一點兒,不多,合起來也就幾十塊錢,老覺得不敢花,現在好了,每月拿著我的銀行卡,在家門口就可以取到錢,這可是我自己的錢。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從2009年輝縣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新農保首批試點縣以來,輝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縣級基礎養老金標準從最初的每人每月5元提高到現在的45元,再到新增加的省、省轄市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3元,輝縣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03元,居全省最高。同時市財政對繳費滿15年的,每人每月加發基礎養老金10元;對烈士遺屬、領證的獨生子女夫婦和計劃生育雙女父母,每人每月加發基礎養老金20元;該市還特別增設了享受待遇人員死亡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個月的領取標準,一次性支付10個月的死亡撫恤金。
在保證養老金足額發放的同時,輝縣市加強了對享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的管理,以確保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順利開展,杜絕養老保險基金流失。該市農保中心的工作人員對全市10多萬領取待遇的人員進行資格認證,有效防止和杜絕虛報冒領、多發重發養老金等現象的發生,確保了城鄉居保基金安全。
對于老百姓來說,每一筆養老金都事關他們的切身利益。輝縣市農保中心的工作人員就把每個參保人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一并歸檔,實行文檔一體化管理,維護參保人的切身利益。343卷檔案,分門別類地記錄了養老保險管理、養老保險待遇和養老保險稽核等信息,也見證了輝縣農保中心堅持“辦好每一件與群眾密切相關的小事”的服務理念。
截至去年底,輝縣市城鄉居民適齡參保人員達451341人,參保覆蓋率99.8%,累計征繳養老保險費5.3億元,60周歲以上領取待遇人員106584人,累計發放養老金6.8億元。
(段永強張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