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26年3月1日起施行。12月26日,河南省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公樂介紹了修訂《條例》的重要意義,並表示全省各部門要推動《條例》實施取得更好的成效,保障河南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高質量開展。

李公樂表示,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營商環境建設,就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高效辦成一件事」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通過的「十五五」規劃建議強調,堅決破除阻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卡點堵點,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河南省委十一屆十次全會提出:要營造「便利高效的營商環境」。這些都對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原來的《河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是2020年11月份出台的,目前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有必要進行修訂,更好地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決策部署。
其次,近些年,各地、各部門在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實踐中形成了一批成熟經驗,如政務服務一網通辦、「高效辦成一件事」、「雙隨機、一公開」、「綜合查一次」等等,需要上升為法規制度。修訂《條例》有利於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進一步破除市場准入壁壘,打通制約經濟循環的關鍵堵點,依法促進各類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為河南融入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打牢基礎、提供支撐。
再次,營商環境越好,就越能吸引更多的企業投資興業,人民群眾也會享受更優的營商環境帶來的便利和成果。原來的《條例》自2020年出台以來,在規範、指引、評價河南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上發揮了很大作用,有力推動了河南省營商環境建設水平的持續提升。但實踐中,經營主體和人民群眾辦事創業還面臨着一些困難問題,亟待從立法的角度推動解決,以回應人民群眾關切,進一步提振經營主體的信心。
此外,本次新修訂的《條例》體現了河南特色。《條例》的修訂圍繞河南省發展實體經濟、全面深化改革、提高開放水平的實際需要,以提升經營主體的獲得感、滿意度為導向,立足河南省的區位交通便利、市場規模龐大、產業體系完備、文化底蘊厚重、人力資源豐富等優勢,進一步增強政策和服務的針對性、有效性,為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王皓萍 陳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