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區議員鄭麗琼於今年3月在facebook專頁,披露一名遭起底警員的個人資料,違反高等法院去年頒布的禁制令,被控藐視法庭。鄭早前已通知法庭她會承認責任,今早(19日)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聽取雙方陳詞後,判鄭麗琼入獄28日但緩刑12個月。
郑丽琼在facebook转载警员个人资料
控罪指現年60歲的鄭麗琼,在今年3月24日於fb專頁,惡意披露一名警察的資料。而高院於去年10月及11月頒下的禁制令,以阻止針對警員、警察及其家屬的起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