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19日)分案起訴一名60歲姓劉的保險公司前區域經理,及一名55歲姓李的保險公司前保險代理人,控告他們涉嫌提交虛假入息證明以詐騙保險公司總值逾100萬元的「握手費」。 廉署獲准兩名被告保釋,於星期三(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政公署早前進行貪污投訴調查時發現上述涉嫌罪行,起訴兩名人士,包括60歲前區域經理劉潔兒及55歲前保險代理人李德山,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名。
劉潔兒的控罪指,她涉嫌於2015年7月1日至8月20日期間,藉作欺騙向保險公司提交多份虛假的入息證明結單,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保險公司向她提供一個較優惠的薪酬福利方案,而導致她獲得利益或保險公司蒙受不利。保險公司據報因而被誘使向劉潔兒發放金額較高的「握手費」,涉及額外逾76萬元款項。
李德山的控罪指,他涉嫌於2014年3月1日至5月21日期間,藉作欺騙向保險公司提交多份虛假的入息證明結單,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保險公司向他提供一個較優惠的薪酬福利方案,而導致他獲得利益或保險公司蒙受不利。保險公司據報因而被誘使向李德山發放他不符資格收取的逾26萬元「握手費」。